行政处罚罚款延期最长期限是多少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3 22:33:15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书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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