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即使离职不批直接走人也不会有什么后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及其领导的审批,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要求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后离开即可。但是,如果劳动者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有造成损失的,不必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