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1 08:39:44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代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罪犯本人聘请;二是罪犯家属聘请;三是检察机关、法院指定,或者检察机关、法院认为有必要,直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律师。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行使代理人权利:一是调查取证权,律师可以个别谈话、听取监管民警意见等方式,对有争议或不清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参加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权利,提出罪犯能够被减刑、假释以及幅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是提请减刑、假释的权利,律师认为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呈报减刑、假释而没有呈报的,或者已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减刑幅度不足的,可以提出意见,建议监狱或者法院予以采纳。四是提供法律咨询和救济的权利,解决服刑人员对减刑、假释过程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困惑,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服刑人员理应有权聘请律师代其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保障其减刑、假释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0)第五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