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23:48:06
一、男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1、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5、出院记录;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7、原始发票;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二、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男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男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领取配偶生育期间相关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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