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后车牌号保留时间为: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的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内可以保留。2017年06月01日,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将保留原车号牌由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修正)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