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