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若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7 00:13:48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若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被告申请延期提供证据且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四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