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