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效期是三年。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责令暂停使用产品证书,并限期改正。(一)生产过程发生变化,产品达不到无公害
法律依据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标志监督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获证单位,应当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并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