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是谁

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23:30:10

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的必要条款。传统民法认为,合同债的标的为债务人的给付,即债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我国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义的物,含一般等价的货币。行为指作为与不作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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