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期为2年,不过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那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即最短2年,最长5年后,失信被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