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肢体残疾本人低保对象的,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人均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每人60元/月的生活困难补贴;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的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除低保金外的6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