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哪些资料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15:00:26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风险提示: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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