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审计事项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