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即可。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