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4 20:38:58
1、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2、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认定手续,凭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