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相关延伸】
问:赠与人毁约要赔偿吗?
答:如果是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否则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