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是多长时间(刑事强制措施是多久)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不一样的。一、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3 23:38:01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是不一样的。
一、拘传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拘留
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五、逮捕
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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