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02:26:27
用假病假条被开除合法。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假病假条的,则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以此为理由开除劳动者,这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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