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程序案件。2、督促程序案件。3、公示催告程序案件。4、破产还债程序案件。5、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6、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7、刑事案件。8、其他不能进行调解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