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怎么处理

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6 07:45:56

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解除,但基于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解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现在主要讨论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解除后如何处理。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饰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饰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和减少了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因为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无法拆除的出租人折价补偿,具体金额法院评估确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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