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操作证是在安全生产监督局考试办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法律依据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 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