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事实为根据的原则的补充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基础或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不能成立犯罪,更谈不上量刑。贯彻量刑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必须做到:(1)查清犯罪事实;(2)确定犯
法律依据
《刑罚》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就是刑罚裁量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它是我国审判机关长期以来量刑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在量刑上的具体化和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