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3、批准,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风险提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危险废物类别;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法律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