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继子与继父或继母不具有抚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相关延伸】
问: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因离婚而解除?
答:不会。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发生变化。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以探视子女,另一方应该协助履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