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了还能不能劳动仲裁

能劳动仲裁。但要注意分公司已经注销,故劳动仲裁主体资格已经消灭,不能再以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另外,也可以考虑依法将分公司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00:33:48

能劳动仲裁。但要注意分公司已经注销,故劳动仲裁主体资格已经消灭,不能再以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另外,也可以考虑依法将分公司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所以,可以以总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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