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抵刑期。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