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