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在2007年2月14日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
法律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