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退伍军人转业从事企业经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那天开始,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福利政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按照服役年数,给予每月相应的生活补助。针对2011年之后
法律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 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一、 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 60周岁以上(含60 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5 元(以前是每月20 元,2016 年10 月1日起25 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 时适当提高标准。具体算法为: 补贴=25 元X服役年限(不满 一年的按一年算)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说所有农村 籍退役士兵有享有领取该补助的待遇,对于这一对象是有限 定条件的。其适用对象为: 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 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