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辟谣】
离婚诉讼必须要请律师?
真相:不是
解析:
任何民事诉讼都没有必须聘请律师代理的规定,这点与刑事诉讼是不同的。 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包括诉讼当事人都有权利自己选择怎么做。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所以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不是必须请律师的。
【提醒】
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