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被盗机动车价值如何认定

盗窃案被盗机动车价值一般依据购车发票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8:22:38

盗窃案被盗机动车价值一般依据购车发票认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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