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决定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不服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5 04:38:14

不服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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