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6 06:22:49

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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