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