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21:28:04
我国于199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母婴保健法》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这就是要求男女青年在结婚之前进行健康检查的法律依据。但是,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没有了强制婚前检查的规定与硬性要求。所以,婚检成为了自愿选择的项目。免费婚检的有效期是自领取婚检单后的3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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