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护照首次签发的:10个工作日。(二)普通护照加注、换发、补发及过期重领的:10个工作日。(三)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能在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