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6 08:43:44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7、制订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形式的方案。8、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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