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率,用实际交纳的税费除以计税依据,一般如下公式: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所得税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主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