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