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扣费时间(成都社保扣费时间表)

一般是在每月的25-30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5 07:29:06

一般是在每月的25-30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