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XXXXXXXXX(单位或部门名称):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XXXXXXXXXX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XXXXXXXX(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