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伤残等级认定标准 十级)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四级伤残:日常生活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8 20:08:36

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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