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记过处分不服怎么办(在大学期间被学校记过处分该怎么办?)

1、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2、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18:13:26

1、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3、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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