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三种有效利用方式:
1.抵押:获得融资新渠道
一般来说,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最基本的租出去收房租,可是农村的房租价位才多少,和城市里的房租是没得比的。因此根据国家近年来的宅基地开发新政策,我们可以把闲置农房作抵押,申请贷款,当然大部分普通农民肯定用不到,但是有很多有想法的农友就会知道这是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2.流转:每年收到房屋租金
数据显示,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区的闲置农村都在出租。有人会问房屋出租自己有没有权利,要知道农民朋友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买卖、转让是严令禁止的。不过出租和流转等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并且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借着“三权分置”的相关政策,开启了宅基地的资格权、使用权、所有权,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和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流转的。
3.退出:获得高额补偿款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及城镇化的推进,大量的征地修路,修房开始出现,不少农友都愿意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当然这种退出是有偿的,这样也是让农户朋友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