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地区都取消了必须每年备案的规定。而且即使你所在地区还在执行以前的规定,你16年去备案也还在两年之内,完全没问题的。年度备案在第一季度。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
法律依据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八条 省(区、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