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学校开证明,到相关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再到派出所去更改就可以。不要忘了,改完后把改好的名字告诉班主任和学校管学籍的老师,他们会在合适的机会把学生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