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