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参与民事活动。另外,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而是具有隶属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21:44:41

分公司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参与民事活动。另外,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而是具有隶属关系,是一体的。所以分公司应对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延伸】
问:公司住所是什么?
答: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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