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否失效(人身损害损害赔偿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没有失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01:50:47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没有失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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