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6 19:15:29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房贷的借款合同是可以变更的。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变更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但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由新设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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